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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要求,按照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全链条监管和数字化赋能,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可依托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建立覆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市场销售的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实现“一品一码”标准化赋码管理。同时衔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的规定,推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生产档案、检验检疫、物流溯源等数据共享标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管理目标,通过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二、项目必要性
1、破解全链条监管瓶颈需求
针对当前频发的“甲醛白菜”“泡药杨梅”“染色莴笋”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状况,并且食用农产品产业链存在生产主体多元、流通环节复杂(涵盖种养、储运、交易及终端消费)等特性,传统分段式监管易引发信息孤岛与追溯链条断裂,难以精准定位跨环节安全风险,亟须建立数字化追溯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2、履行法定监管责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深化智慧监管技术应用。项目建设通过构建标准化追溯平台,既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技术路径,也是政府部门履行法定监管义务的数字化实践。
3、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需要
尽管通过合格证查验、三级检测体系(快检+抽检+风险监测)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但消费者仍面临安全信息不对称、查询渠道缺失等问题。追溯系统建成后,消费者可通过扫码实时获取产地检测、流通轨迹等质量信息,以数据透明化消除公众疑虑,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型。
三、项目可行性
1、政策与制度保障成熟
项目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深度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要求。
2、技术条件和装备成熟
核心能力验证:区块链存证、多源数据融合等关键技术成熟,基于微服务架构实现水平扩展,经全链路压测,系统在1500条并发下核心功能(合格证查验、追溯查询)响应时间≤3秒,服务可用性≥99.99%,满足全链条追溯实时性需求。
3、标准体系支撑条件成熟
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条件技术要求。
四、技术框架
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开发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PC端),二是开发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主体码申领小程序(移动端),三是开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开具一体机系统(终端)。
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业务流程如下:
1、建设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整合现有的生产者、收购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配餐企业等管理系统,搭建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并接入市局一张网,达成追溯管理“一网统管”目标;在平台中开发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模块,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和线上实时监管;开发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去向追溯功能模块,强化批发市场销售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去向可查询。
2、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下游之间构建追溯信息智慧化传递通道。遵循“市场主体赋码、进货扫码查验、亮码阳光经营”的流程,推动食用农产品上下游经营主体高效完成信息传递,实现追溯信息的流转与无缝衔接。
3、探索贯通追溯体系与上游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食用农产品消费环节的信息传递通道。探索将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监管平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实时导入到追溯体系。引导辖区校园食堂及其大宗食材供应商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通过扫码完成信息传递和进货查验,改变传统纸质索证索票的信息传递方式。